第(3/3)页 比尔重新组织了一下语言:“据我们了解这应该是莫西凯斯克自导自演的一出戏。莫西在之前就有了变卖不动产的打算并且付诸于行动。他还故意安排人去乔治餐厅找茬并找人假扮成联邦探员,在乔治餐厅和两位市民的见证下,FBI将他们抓走了。可是在此之前,同样在那个餐厅,那个自称FBI的非裔将去餐厅找茬的莫西手下打晕并抢了他们的悍马车。 可是我们跟FBI联系后发现当晚并没有探员前往那片区域,也不曾有人抓捕过莫西凯斯克。 而那辆被抢的悍马与枪战现场报废的那辆悍马是同一辆,而枪战正好是悍马车被抢的那段时间。 也正是这一天他把他的俱乐部卖给了一个娱乐公司的老板获得一大笔现金并且和他的心腹手下同时确认失踪,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是因为刺杀计划失败才携款逃跑的。 至于血掌魔应该只是适逢其会,某个正义感爆棚又喜欢角色扮演欧洲侠客佐罗的COSER,遇到群魔乱舞的蒂亚那俱乐部所以出手教训一下。” 布拉福德点点头,血掌魔的事就到此为止吧,如果不是被扇巴掌的人中有些人家族确实有些能量他才不想管这破事呢,一个COSER也不值得他花太多精力去调查。 最近暗自比较多,还都挺重要,是在没人手去抓那什么喜欢大耳光惩罚人的侠客佐罗。 比起这个布拉福德好事更想了解真正的案件进度:“那么你们认为这个莫西凯斯克为什么想要杀害瀚默森呢?” “应该是为了竞争吧,据说莫西有意进军军火市场,但是他顶多算是民间小作坊,在洛杉矶要想在枪械生意上有所发展必须搬开挡在路中央的拦路虎,那就是瀚默森军火集团。” 比尔认为他基本上已经将案件还原,而且布拉福德也赞同他的推测,但是要想结案就必须将逃亡的莫西逮捕归案才行。 “这样吧,发布州级通缉令,一旦发现莫西可立刻拘捕,允许警员在自身安危或者民众安危受到威胁的时候可直接开枪击毙通缉犯。” 对此比尔并没有不同意见,或者说他很清楚布拉福德不会改变可自由射杀这一条,虽然有帮瀚默森灭口的嫌疑,但是出于对警员人生安全考虑,这条命令是必须要下的。 如果比尔反对,哪怕他以前多么受人爱戴,也会走向大多数警员的对立面。 李斯特不知道比尔已经帮他把案子串通起来了,就算他知道也只会感慨一句:脑补能力真强。 李斯特原本打算其实是想着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把水搅混,让警方没办法把精力集中在一处,方便他之后行事和制造不在场证明,结果比尔帮他脑补了一个听上去很真实的故事,还赢得了广泛的认同,算是意外之喜吧。 第(3/3)页